公益行动抓人贩子,公益广告人贩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益行动抓人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益行动抓人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央视曝光一贩童团伙,10名嫌犯在济南落网,孩子被卖到9万, 你怎么看?
强烈建议贩卖儿童者严惩直至***,对购买者处五年以上***,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随着中央电视台《等着我》节目播出以及寻找被拐卖、丢失儿童的网站热络网上,对人贩子罪恶行径早已深恶痛决,贩卖儿童者早已成为过街老鼠***喊打,大家对街上偷拐儿童的行为有了警觉,发生多起好人被误认为人贩子挨打的***。
人们的防拐防偷孩子意识提高了,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情况。人贩子敢买孩子,还能卖到9万元的价格,说明这个行业有市场有暴利有中间人有买家,他们是一环扣一环,形成完整的利益链。
切断其中一环,并不能伤其筋骨。人是逐利的动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最后的买家存在,还会有人铤而走险,继续从事罪恶的勾当。
因此,要从根子上消灭贩卖儿童这一罪恶行为,应该从法律方面对买家的行为进行严惩。买家有一万种理由如:所在地区贫穷,没有儿子会被人耻笑;没有生育能力,就想买孩子来养老;孩子死的早,生不了了,就买一个来养等诸多理由所欺骗。
他们的买儿童行为与贩卖儿童行为同等恶劣,在适用法律条文上应同等罪行论处,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买家放弃购买儿童的想法。贩卖者没有了买方市场,这种行为就会减少直至消于无形。
同时,建议各级公安机关从买受儿童的重点地区开始,进行小规模的户籍调查,对被拐儿童每一户的孩子进行排查,从出生证明到接生医院、接生人,认真核对检查,发现疑问,及时反馈到上级机关处理。由公安机关组织专门队伍,配备武器及专用车辆,对孩子进行解救,对暴力抗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这种人贩子,祸国殃民,必须枪毙!太可恨了!虽然说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这种孩子被抢走的伤痛,会让人终生遗憾!对于这些犯罪分子,应该严惩并应该在之前就加以预防才对!
现在自己也为人父母了,所以,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感觉痛心不已,看电视上演的《等着我》(都是***真事啊),也非常让人难过,比死别更让人受不了的是生离,本来是好好的 一家人,却因为几个不良人,把一家人活活整到了死路上。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三代人,甚至好几个家庭都会受到影响和牵连,大家非常痛不欲生,难过 ,悲伤,甚至于一病不起。因为那是孩子,是一家人最大的 希望啊!
就像有一次,我看到《等着我》,有个可漂亮可文静的小女孩了,她就在街头玩,就被一个男人带走,而且一直带到了新疆,在那里,那个男人还拐了一个比较大的女孩子,让那个女孩子给她当老婆,让这个小女孩当他女儿,他过了一段时间还拐了一个小男孩子来,这样,他愣是拐了三个人,给他自己凑了一家人。
最后,那个小女孩子终于逃了出来,报案了。
每次看到家里人从后面的希望之门狂奔出来,抱着失去好多年的亲人,痛哭的时候,真的是特别憎恨那些人贩子,真应该当以极刑!
最后,向公安干警致敬!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谢谢邀请,我现在就在济南生活,看到我这个新闻以后心痛不已,因为自己也做爸爸了,知道孩子在父母心目中的地位。
事出总有因,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人干这种泯灭人性的事情,就是因为有巨大的产业链,巨大的需求量,不孕不育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实在生不了孩子怎么办,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商机。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干,说明有一些人的教育还是缺乏的,认为别人可以干,我也可以干,把这种事看成了做买卖,太可怕了,我们的教育还要跟上,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
现在家长看孩子太粗心了,整天看手机,多少新闻讲到了父母的大意导致孩子出现意外的,做父母的该醒醒了。
最后要感谢我们济南的公安干警,摧毁了犯罪团伙,给人民带来福音,希望你们继续努力,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平安幸福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早晚会被绳之以法,贩卖儿童惨无人寰更是被社会所唾弃,被法律所严惩的违法行为终将会受到应有的恶果!
监管层面上还需加强管理,从公路,铁路,民航,运输,卫生系统,多方面实施自动化影像***集分析运用大数据功能优势加强人口普查管理。户政上也加大审查力度让来路不明拿不出合法有限的亲子关系证明不得给予户口登记!
加强法制意识宣传教育,买卖人口买方卖方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小动物都有如此待遇为什么活生生的人口却杜绝不了呢!究其原因还是立法层面上不够细化监管层面上监管缺失!
***出生都不是皇格格,但是他们都有一样的平等生活的权利,都是父母所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并非商品可以自由被卖来卖去,希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与支持发现异常尽快就近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让宝贝们早点回到他们的父母身边,还社会一片和谐稳定温馨的生存环境!
商洛女子自称路边捡到弃婴想私养被举报,捡到弃婴该怎么办?
当然报警了!先不说别的,你路边捡了小孩你怎么知道是弃婴,说不定别人偷的孩子丢路边了呢,哪怕有什么纸条也不行,你怎么知道谁写的。不报警查明就私自处理的,都应该判刑。拐卖孩子,买孩子的都应该重刑,重刑!
***经过
3月19日,有群众打电话给报社,说山阳县城关街有一户居民家突然多了一个婴儿,怀疑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这名举报人称自己是一名公益自愿者,之前参与过拐卖婴儿解救活动,这户人家的媳妇之前并没有怀孕生孩子的表现。
山阳警方称,这户人姓张,是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一名干部,张某的妻子称,婴儿是她妹妹从外面捡回来的,交给他们领养。捡到婴儿的女子称1月19日早6点,她在家附近捡到个纸箱,发现里面有一名男婴,当时无人看见,她就把孩子抱回家了,和她姐姐商量之后绝对留下抚养。
对于事情的真相,警方正在调查核实,如果未找到孩子的父母,婴儿将会被送到民政机构!
我们来了解一下收养子女的条件
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能被领养的孩子必须是找不到父母,捡拾证明不齐全的弃儿,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满14周岁儿童
当我们捡到弃婴应该怎么做?
法律规定,公民发现弃婴要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案,并向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不得擅自收留或作其他处理。
我们不知道婴儿是为什么被丢弃的,有可能是被人拐卖,有可能是患有严重疾病被父母遗弃,及时报案有利于警方及时调查取证,查明真相,找到孩子亲生父母,如果孩子患有疾病也能及时得到救治!
最后普及一点法律知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益行动抓人贩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益行动抓人贩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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