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 公益行动,鸿茅药酒***公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鸿茅药酒 公益行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鸿茅药酒 公益行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鸿茅药酒***当事人该不该被逮捕?
我认为是该逮捕的。
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消费者对一种商品形成质疑时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质疑举报,而谭秦东武断地发文到自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情绪,对鸿毛药酒进行了攻击,神酒!毒药!误导了消费者,造成商家严重损失,也给品牌带来了不良影响,触犯了法律,应当被抓受审。
对此小编是这样认为的:
1,言论虽自由,谨言又慎行,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当今社会言论虽然自由,但是说的话,发的文要实事求是,谨慎对待,千万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只图一时嘴快,造成遗憾终生。
2,对事要客观,调研要仔细,证据要确凿,***要合法。
“鸿茅药酒是毒酒。”深深的印在消费者的脑海中。你是怎么证明它是毒酒的?你有没有进行过研究呢? 仅凭你的片面之词,不尊重事实的客观性,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家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给自媒体人敲响了警钟!
全国的自媒体人都要遇事细推敲,发文前再看三遍,不要触犯法律,不要侵犯他***利,做到事实客观,观点独特,实事求是,引导社会正能量。
***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7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委托员工报案,称有人恶意向“鸿茅药酒”抹黑,传播虚***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2018年1月15日,经内蒙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谭秦东被执行跨省逮捕。
谭秦东被捕后,中南大学校友总会声援谭秦东:望相关部门对诸多质疑进行确证。中南大学校友总会表示,关于出现的诸多质疑,希望相关部门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证,并及时公布进展。
与此同时,中国医师协会就此事发声明称,刑法应当谦抑,并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呼吁防止将民事***刑事化。
个人认为,鸿茅药酒的问题在于谭秦东医生所言是否为“诽谤”,警方处置是否合理。 前因是文章虚构事实、诽谤企业,后果是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前因确证了,警方的处置本质上是没有问题的。
***的当事人该不该被逮捕呢?这要看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犯罪事实,细节方面报道的并不充分,这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你要有信心相信,将来必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孰是孰非似乎不那么重要了,吃瓜群众更关注事态的进展,此时的鸿茅药酒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不论结果如何,其影响程度似乎已无法估量了,报案时影响销售的一百多万,仅仅是个开始吧,后续的影响,不知还要在一百多万后面添加多少个零。
对鸿茅药酒来说,这绝对是一次错误的危机公关,我敢预言,把一次危机***搞大,搞的自己无法控制,把自己搞到风口浪尖上的危机公关,必将成为一个反面的经典案列写入教材。
我认为当事人谭秦东没什么大事,最多也就是个民事案件吧。
其实当事人被逮捕的事情可大可小,侵害商品名誉罪是确实存在的,如果严格去执行,当事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这样的事其实完全看企业如何去看待网上的帖子的,如果企业通过其他的途径去告诉网友不要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帖子,那么这位医生也完全没有被逮捕的必要。只不过药酒企业用给公权机关施压的方式来逮捕当事人,这就让人觉得难以理解了。
不过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一点门道来,那就是这个企业表面上看上去力量强大,有点手眼通天的味道,但通过这样的手段去对待一个发帖的网友,却顿时让它成为千夫所指的众矢之的目标,可以说这是一招臭棋,原本很多人并不知道药酒有多么的虚***宣传,结果经过这么一闹,名声是彻底毁了,恐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其实大家并不在乎你的药酒究竟疗效如何,但更在乎你对于这件事的处理,处理得好你能继续把产品卖下去,处理不好你就是第二个三鹿奶粉,医生究竟会不会被放出来,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在道义上,绝大多是人都站在了医生这一面,所以还是希望有关方面能及时的处理这起***,不要让真相和公道糊里糊涂的就这样被埋葬了。
不管谭秦东构成犯罪的证据如何,当地检察院在是否批准逮捕谭秦东问题应该这么做。
即使按照当地公安局的通报,“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谭秦东构成了损害商品声誉罪,其最高就2年***,且有固定居所,无现实危险性,根本没有逮捕必要,当地检察院应该定罪不捕,让当地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所以说,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谭秦东,是犯了法律错误。
更何况说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一个大问题,因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刑法上有非常严格的界定。刑法说了,只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构成本罪。公安机关认为,应当以“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来认定。刑法还说了,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谭秦东的网帖与鸿茅国药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说实在的,这证据难提取。正因为两大疑问无法确认,当地检察院应当存疑不捕,还是让当地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
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犯了特低级的错误,最好的方法是存疑不捕,进可攻,如果公安局提供新证据,足以认定了,从容公诉。退可守,如果公安局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就可要求公安局撤销案件,或不***,避免了国家赔偿。这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得到印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鸿茅药酒 公益行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鸿茅药酒 公益行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bgnw.com/post/3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