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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健康公益行动,春风健康公益行动心得体会

cysgjjcysgjj时间2024-05-12 16:55:16分类公益行动浏览22
导读: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春风健康公益行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春风健康公益行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你会捐赠给陌生人10块钱吗?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春风健康公益行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春风健康公益行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2. 你会捐赠给陌生人10块钱吗?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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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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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访的时候撒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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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被他人救下,送警;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你会捐赠给陌生人10块钱吗?

早在十多年前,和俩妹妹去上海南京路买衣服,途经新世界百货店出口天桥下,见一坐地面前放张写满乞求原因及大学生身份低着头行乞的男青年,见状后,不加犹豫地从包内掏出皮夹子,抽出一张十元钱给了他的我,随即受到俩妹妹的质疑:姐,为什么一下子给他不是小数目的十元钱?如果那人是骗子呢?我无语心里默想,但愿他不是骗子!

我会的,在水滴筹上捐款都是给陌生人捐。就是路上遇见要钱的我也会给。我想只要有点同情心的人都会给。10元钱不多,如果能救人一命,谁都会慷慨解囊。

最近几年,我捐的少了,到不是我没有爱心了,实在是,有些捐款让你心痛,你不知道钱进谁的兜里了。钱是捐出去了,到了该用的人手里,几呼寥寥无几。

最可恨的是,有少数人利用人们的善良,把别人的善良当成敛财的工具,伤了多少好人心。出现了穷人给富人捐款的奇怪现象。

大家都说,好人有好报。可有些时候好人真的难做。真不知道是人的良心坏了,还是社会变了?

回答了:

1985年我就读于柳州市棉纺厂职业学校,学制二年,1987年8月1日毕业进厂实习。

1988年母亲外出做生意失踪至今,我艰难的挑起抚养外婆妹妹的生活重担。那时实习才37元,整整拿了一年,科里知道我的情况后,号召大家献出爱心为我捐了1***元,职校同学们也纷纷解囊相助让我很感动。也许是受了他们影响吧,我也铭记和传承了这种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善举。

“叔叔,我饿,给点吃的吧”,某天我在柳州市火车南站排队买火车票,一位满脸邋遢穿着单薄的小女孩走到我面前,她手拿碗盒胆怯的望着我。唉,怪可怜的,这么小就流浪乞讨,我从口袋里掏出些散票,凑起来只有5元递给了小女孩。她伸出很脏的小手快速用盆碗装上钱拿走跑去了一个妇女的身旁。

我抬头一看,远处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妇女,双腿上竟然还躺着一个睡着了的小孩子让我很吃惊。买完票后,再次经过小女孩身旁,看着这一家可怜的人我触景生情,同也想到了失踪的母亲和我肩上的担子,我擦了一下眼角浸出的泪水,长叹一声又从兜里摸出5元整票,毫不犹豫地递到女孩母亲手中,快速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某天,我去南站附近的一家渔具店买鱼漂,突然门口不远处人声喧闹,几个残疾人一字排开坐在路边,其中有一个左腿包有浸血的纱布。地上放有几个碗,有些已缺边烂了。碗里不时有好心人投下一角纸币和硬币,也有少量1元的。看不出哪里***,也许他们的确是残疾人吧,我走过去也投下了钱,是一张10元钱。刚走几步身后就传来围观者小声的议论:你们看那个穿着工作服很平常的人,他为什么捐10元,不会是媒子吧”,回去老婆知道后,她不但不表扬我,反而厉声骂到:“你平时省吃俭用,月奖金才20元,工资都上交了,没零花钱可不能问我要!”。骂吧,我装聋作哑整理渔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还是懂的。

退厂后我出来做保安,在泽丰大酒店,现称润柳大酒店门口,柳州饭店包装精美醇香可口让人馋涎欲滴的各色各式月饼摆在那里。我正在门口值班,一个穿着西裤和衬衣的高瘦老者缓缓走来。此人眼晴发亮,嘴码厉害,他看了我一眼就和我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他说他曾在这里做过保安,退休了,并套出了我有些不该说的话。临走时他摸了一下口袋,对我说:“老弟,我出门换了衣服忘带钱包了,你暂时给我10元钱买一根急用的热水器连接管如何?”钱不多,加上他的年纪和健谈爽朗的性格,我痛快地拿出钱包扯出一张10元钱递给他,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春风健康公益行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春风健康公益行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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